售后服务
水处理工艺技术提供商
一、设备质量保证期(简称“质保期”)为 一 年,质保期从设备正常运转满72小时之次日开始计算,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产品负责保修、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 (有偿) 维修保养服务;
二、设备投运6个月后,每15-30天电话回访设备运行情况,如有需要每3个月派遣服务工程师到现场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;
三、如产品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,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;
四、期内,如产品或零部件非因人为因素而出现质量问题,乙方应负责包修、包换或包退,并承担修理、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;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退换,均按不能交货处理.
五、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 2小时内响应用户要求, 4 小时内派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 12小时内排除故障修复使用,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解决,则提供相同功能档次的产品给甲方作为代替使用,确保货物设备的正常运作和使用;设备超过2年质保期,承诺 24 小时内排除故障修复使用,
六、期外,乙方也应向甲方提供及时、质优、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件供应,备件供应最少应确保5年;
七、方人员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,乙方有义务协助修理或更换,所需费用应由甲方承担;
八、急需备品1-2天内送到现场,化学药品2-5内送到现场。